我始終認為:皮膚好,就不需要化妝。
問題是我的皮膚從來沒好過
…Orz

港星黃子華說:卸了妝,我還認得你,那是化妝;卸了妝,我不認得你,那叫喬裝。(詳見黃先生的棟篤笑「兒童不宜」)

本來是句有趣的玩笑話。是呀!我聽到的時候也覺得很有趣。但隨著A)年紀增長 B)化妝經驗的累積 C)以上皆是?我愈來愈能體會這句話的殘酷性:

女人從化妝到喬裝,根本是不知不覺的在演進啊!


(這又牽扯到自願 & 非自願、自覺 & 不自覺的問題…什麼?你說這不重要?但是這兩個問題還會牽涉到惡意謊言 & 善意謊言的問題啊!)


雖然我的喬裝技術沒有到天衣無縫的境界,老闆、同事也都是好人,不會取笑我的痘痘臉,但是我很有自知之明:我不打底妝出門是會嚇壞路人甲乙丙丁的。(在晴光市場和寧夏夜市被我嚇到的對不起)


所以,在把皮膚照顧好之前,我還是會堅持至少打點底妝再出門,正式一點會畫個眉毛、刷點腮紅,修飾我過短過稀的眉尾和略差的氣色,再隆重一點就加個眼線,並且拍照會在妝糊掉之前趕快拍,咳,這一切都是為了美麗市容,不是欺騙大眾,出發點不一樣就差很多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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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一個黃先生的笑話:女孩子常說化妝是禮貌,難道化了妝就懂得說goodmorning,不化妝就會罵人死八婆嗎?


當然不是這樣。
女孩子化妝是為了讓自己有自信喜歡自己,偶然間也會調劑一下辦公室的氣氛。噢,當然,終極目標還是造福社會、美化市容啦~






ps.本文源自於今早拿小刷子塗遮瑕膏的罪惡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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